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检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不诉护花蕾
宁坚 摄

  为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宁波鄞州区检察院对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实行暂缓起诉制度。这一制度实施1年多来,已成功挽救6名在校学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图为经过3个多月的考察,该院对在校大学生张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